电梯在制造完成后,安装是连接生产制造与投入使用的关键环节。在交付前,制造商进行的自检被视为保障电梯安全的核心步骤,也是构筑安全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制定的国家标准旨在统一全国范围内电梯交付验证的项目要求,从而解决当前各地在自检标准上存在不一致、项目不完整等问题。此举将进一步强化制造商在电梯出厂及安装过程中的安全指导与监督责任。其目的是从源头上预防电梯在制造和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该标准适用于新安装的电梯,涵盖了乘客电梯、载货电梯、防爆电梯以及消防员电梯等类型,基本覆盖了《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主要电梯种类,并对曳引式、液压式等不同驱动方式的电梯均有涉及。

征求意见稿中,对通用型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的交付验证核心内容及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针对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等特殊用途电梯,则单独列出了防爆电气部件、电气设备防水性能等专项要求,以确保标准的普适性与针对性,满足行业内部自检工作的实际需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验证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对技术文件、铭牌标识等文字资料的核查,对井道、门系统、轿厢、悬挂装置、安全保护装置等实体的现场检查,以及对制动、安全钳、缓冲器、应急救援等整机动态性能的测试。这些细分验证项目多达百余项,覆盖了电梯的关键部件及其运行功能。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收集期为期两个月。该标准将与现行的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一系列安全技术规范相互补充,协同作用,为电梯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提供制度层面的保障。

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局电梯处二级调研员李赵表示,在收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标准内容,并加快推进标准的审批发布和实施工作。目标是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该标准,以高水平的标准来守护电梯的运行安全。